“今后,如果餐饮食品服务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,或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、有关情况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……当餐饮服务提供者出现以上情形,将由监管部门与餐馆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。”19日,记者从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处了解到,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,有效防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,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了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》。
记者了解到,该《制度》从约谈目的和原则、约谈范围和内容、约谈权限、约谈处理及有关要求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提出了具体要求。而约谈制度将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由“事后监督”向“事前监督”的转变,充分发挥了沟通协调、增进了解、前期预警的积极作用以及监管部门的引导作用。另外,制度实行后,将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帮扶企业的服务水平,有效提升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。
添加时间:2011-11-07 13:30:15